為貫徹落實國家、省市醫保局工作部署,堅決打擊欺詐騙保行為,強化社會法制法意識,形成自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圍,切實保障醫保基金安全,寶雞市康復醫院認真開展“織密基金監管網 共筑醫保防護線”2022年醫療保障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。
一、參保人使用醫保基金中的責任與權益
三個應當
1、應當持本人醫療保障憑證就醫、購藥, 并主動出示接受查驗。2、應當妥善保管本人醫療保障憑證,防止他人冒名使用。3、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為購藥的, 應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明。兩個不得1、應當按照規定享受醫療保障待遇,不得重復享受。2、參保人員不得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,接受返還現金、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。兩個有權1、有權要求定點醫藥機構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。2、有權要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提供醫療保障咨詢服務,對醫療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進建議。
二、定點醫療機構使用醫保基金中的責任
7個應當
1、應當按照規定提供醫藥服務,提高服務質量,合理使用醫療保障基金,維護公民健康權益。
2、應當建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內部管理制度,由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負責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,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 。
3、應當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基金相關制度、政策的培訓,定期檢查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情況 ,及時糾正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不規范的行為。
4、應當執行實名就醫和購藥管理規定,核驗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憑證,按照診療規范提供合理、必要的醫藥服務,向參保人員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。
5、應當確保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費用符合規定的支付范圍。
6、除急診、搶救等特殊情形外,提供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以外的醫藥服務的,應當經參保人員或者其近親屬、監護人同意。
7、應當按照規定保管財務賬目、會計憑證、處方、病歷、治療檢查記錄、費用明細、藥品和醫用耗材出入庫記錄等資料,及時通過醫療保障信息 系統全面準確傳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有關數據,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報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所需信息,向社會公開醫藥費用、費用結構等 信息,接受社會監督。
7個不得
1、不得分解住院、掛床住院;
2、不得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、過度檢查、分解處方、超量開藥、重復開藥;
3、不得重復收費、超標準收費、分解項目收費;
4、不得串換藥品、醫用耗材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;
5、不得誘導、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、購藥;
6、不得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,接受返還現金、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;
7、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,被檢查對象應當予以配合,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,不得拒絕、阻礙檢查或者謊報、瞞報。
哪些情況是不能使用醫保基金報銷的?
我國《社會保險法》第三十條規定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:(一)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;(二)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;(三)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;(四)在境外就醫的。打架斗毆、交通事故等產生的醫療費用屬于“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”情形。
定點醫藥機構哪些行為屬于騙取醫療保障基金?
(一)誘導、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、購藥,提供虛假證明材料,或者串通他人虛開費用單據;
(二)偽造、變造、隱匿、涂改、銷毀醫學文書、醫學證明、會計憑證、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;
(三)虛構醫藥服務項目。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,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,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;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,直至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解除服務協議;有執業資格的,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執業資格。若您發現身邊有疑似騙保的行為,可以撥打以下電話進行舉報。
舉報電話:010-89061396 89061397(國家醫療保障局)
0917-3263229 3901842 (寶雞市醫療保障局 寶雞市醫療保障經辦中心)